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党建引领聚合力,乡企联建奔共富******
“有了进口商品城这个大平台,我们再也不愁今年的农产品没销路了!”近日,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万山乡与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举行“乡企党建联建·携手并进奔共富”活动。活动中,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与青田县昌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农产品意向采购协议,签约后公司负责人潘先雄乐开了花。
万山乡居于群山之巅,沿山峦设居,地理位置偏远。红米酒、蜂蜜、笋干、番薯粉等是万山的特色农产品。万山也曾是红十三军、红军挺进师游击活动浙南的重要根据地,红色旅游资源丰富。2019年开始,万山乡与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发挥各自优势,在党支部交流、农产品销售以及人才培育等各方面开展合作,助力革命老区发展、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青田县昌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万山乡的强村公司,是双方联建的合作重点,每年公司都会通过商品城平台销售蜂蜜、茶叶等农产品数十万元。“从去年开始,我们的合作越来越顺畅,一方面是在人才培育和营销模式的学习交流上,由企业选派优秀党员、技术能手、经营骨干来村里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传授职业技能知识;另一方面是他们拿出真金白银从我们这采购农产品、捐助困难群体以及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多角度助力我们的乡村振兴。”潘先雄说。
近年来,万山乡以昌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媒介,通过与侨乡进口商品城、广发银行等单位合作,盘活村级现有资金、资产、资源,推动产业由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向联动协同、集团作战转变,流转闲置土地1700余亩,建设稻鱼米基地500亩、覆盆子基地655亩,高标准梯田耕地提升700亩,发展万山红米酒、蜂蜜、笋干、番薯粉等特色产业。同时,用好“红色万山”品牌,做好全乡特色农产品的统一收购、包装和销售,完善农产品展销平台和营销体系,全乡实现农产品销售超300万元。
“我们商会成员每年的年货采购,还有送给客户的年货都会选择万山农产品,绿色纯天然无污染。”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会长周勇说。双方合作以来,不仅农产品畅销了,这几年随着万山红色旅游的兴起,优质的进口商品也渐渐“走”进乡村,万山乡以进口商品代销的方式帮助商品城一年销售达20余万元,实现了双赢。
除了在农产品、进口商品销售上的互帮互助,双方还发挥村企间组织与人员互融、资源与优势互补、利润与效益互惠的积极作用,择优党建工作硬、发展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村,积极构造党建引领、支部带头、企业帮扶、群众参与的“四种利益联结体”,共建村企利益联结体,进一步将发展成果惠及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通过合作,万山各村的村集体经济已从每年的5万元增长至50多万元。(通讯员叶春笼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